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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1次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的通知

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1-06-24 15:16:44 作者:苏州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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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教〔2018〕38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1次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3月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新申报参加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C2类)。

二、考核时间

2018年3月17日(周六),上午9:00~11:00。

三、考核地点

苏州开放大学(姑苏区干将西路1122号)。

四、考核形式

B类、C1类、C2类均采用闭卷笔试考核。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 “安管人员”考试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具备下列相应的文化程度、职称、执业资格等条件。

(1)项目负责人(B类)

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C2类)

①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②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二)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网上申报:苏州市各区(不含工业园区、吴江区)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http://221.226.118.170:8080/login 下载《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V2.0》客户端,进入客户端,选取苏州市住建局考核点。各市、吴江区施工企业如需参加,应报名企业所在地考核点。各企业必须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信息,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相关信息必须核实准确,截止时间为3月1日。

2.各施工企业在网上申报后,可选择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报名。补考考生(指12月份考试未通过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只需凭原听课证进行培训报名。

3.报考人员需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和定点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方可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三)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须在“监管平台2.0”内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合同、从事工作年限证明、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报考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复查。企业核查后如实填写核查情况,并对核查结论负责。

六、培训安排

1.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企业选择”的原则。

2.定点培训机构:

(1)苏州市智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爱河桥路9号金阊文化教育大厦12楼,联系电话:67074199,65725259)

(2)苏州市建设交通培训中心(虎丘路28号,联系电话67268408,67261817)

(3)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桐泾北路380号,近西园路路口,联系电话:67236923,68665363)

3.培训内容及时间

按照全省统一B、C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材内容施教。培训安排在3月5日至16日之间进行,具体培训时间、批次由各培训机构确定并通知。

七、收费标准

1.培训费:培训机构按物价部门备案标准收取;

2.教材费:按实收取;

3.考试费:50元/人;

4.补考收费(12月份考试不合格人员):培训费收取一半;考试费50元/人。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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